太原市检察机关公布7起侵财犯罪典型案例

时间:2022-08-05 17:46    来源:山西科技报

谎称省农业农村厅工作人员,以养猪场申请养殖扶贫款为由诈骗钱财;扒窃他人手机,却辩称自己是民间反扒队成员;交了女友开销大,在校大学生利用实习之机窃取酒店保险柜内现金……8月4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侵财犯罪“小案”。

“养殖扶贫”设陷阱

2021年3月,冀某谎称自己是省农业农村厅工作人员,以为被害人朱某、郗某的养猪场申请养殖扶贫款为由,骗取朱某、郗某8万元,并向被害人出具了加盖伪造印章的收据。后冀某以发放“补贴款”名义,向两名被害人各转账3000元。、

案发后,冀某拒不供认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冀某曾多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具有累犯情节和社会危险性。在审查逮捕、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多次向冀某释法说理,但其仍心存侥幸,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却对主要犯罪事实避重就轻。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提升学历”骗钱财

犯罪嫌疑人武某从我省一家教育科技公司离职后,谎称仍然在职,于2020年7月和2021年4月,以帮助被害人康某、赵某提升学历为由,分别骗取5000元、8640元。

案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武某认罪悔罪,愿意退赔损失,其家人也表示积极配合退款,但经济困难只能先退赔3000元,而被害人要求一次性赔付全部损失。为更好地修复被损坏的社会关系,促使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承办检察官积极开导被害人,同时要求武某及家属制定还款计划,并出具还款承诺书。最终,被害人同意先接受部分退赔款,双方达成谅解,检察机关决定对武某不批准逮捕,并针对案件反映出的教育科技公司学费管理不到位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改、对员工开展法治教育。

“反扒队员”偷手机

2021年12月23日,索某在晋源区金胜镇西寨村临时赶集市场内,从被害人武师傅上衣口袋扒窃一部手机。被群众发现并控制后,索某将手机交还。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532元。

索某归案后拒不认罪,还辩称自己是民间反扒队成员。虽然盗窃手机价值不大且已追回,但考虑到索某自2005年以来,有5次盗窃前科、一次吸毒劣迹,为惯犯、累犯,有社会危险性,检察机关从严从快对其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通过释法说理促使索某认罪悔罪,遂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和适用简易程序的量刑建议,并最终被采纳。

“恋爱交友”盗钱财

21岁的梁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今年4月,梁某在我市一家酒店实习时,利用在前台值班之机,将透明宽胶带伸入前台保险柜投钱口内,偷走现金5000余元。案发后,梁某认罪悔罪,家属退还全部赃款,并取得酒店谅解。

检察机关受理这起案件后,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原则,积极开展社会调查。通过走访学校、实习酒店以及家访,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梁某家庭生活比较困难,考上大学后坚持勤工俭学贴补家用,在学校表现良好,与同学相处融洽,实习期间工作也积极上进。上学期间,梁某交了女友,日常花销增加,为了不向父母开口要钱,便一时糊涂偷钱。考虑到梁某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检察机关经公开听证决定对其不起诉。

当天,市检察院还通报的另外3起典型案例分别为:李某、刘某等23名网约车司机恶意绕行骗取平台补贴系列诈骗案;孙某为帮妻子出气扎刺汽车轮胎故意毁坏财物案;吕某、牛某等人盗窃电缆案。

编辑:王晓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