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顺煤业学习《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11-01 16:44    来源:山西科技报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近日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根据《试点办法》,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引调水工程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根据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额。常顺煤业作为用水单位,为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落实精准性,于近日组织财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了专项培训,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解读,确保财务专业人员懂政策、会申报、知操作。

为推动公司合理用水,助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绿色发展,公司将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正向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节水意识和动力,大力实施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发挥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与地下水超采治理、取水许可管理等其他改革措施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的作用,切实推动公司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节约水资源,保护好生态。(苏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