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本报讯(记者王瑶)2月27日,省科技厅下发通知,面向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征集“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该模式明确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旨在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激发高校院所成果供给积极性,加速科技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此外,为确保“先使用后付费”模式的有效实施,山西省科技厅将根据成果征集情况,建立“先使用后付费”成果库,并适时组织开展成果路演、企业对接会等活动,搭建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平台,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的精准匹配。
据悉,此次征集的“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重点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包括煤机装备、风电装备、光伏组件等装备制造业,以及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同时,也将支持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的布局发展,推动钢铁、焦化、有色等传统产业产品迭代升级。
撬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杠杆效应”
近日,我省推出“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这既是对中小微企业创新痛点的精准回应,也是对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动力的深层激活,折射出传统资源型大省向创新驱动转型的突围决心。
长期以来,科技成果转化难、转化率低一直是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瓶颈问题。“一锤子买卖”模式对中小微企业发展而言风险较大。而“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或“延期支付”的灵活机制,将通过“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模式,打破“企业不敢转、院所不愿转”的僵局,科技成果转化正从“技术供给主导”转向“制度创新驱动”。
“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对于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相信,随着“先使用后付费”模式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将迎来新的春天,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审核:张帆 责任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