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潞城法院:“强制执行+善意调解”双措并举 化解债务纠纷助企纾困

时间:2025-09-26 09:16    来源:山西科技报

      近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债务纠纷案件中,通过“强制执行+善意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以车抵债化债执行和解协议。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既高效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为被执行人的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被执行人李某经营一货运部。2024年6月21日李某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承租了某融资租赁公司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并将该车辆登记于其经营的货运部名下,以该车辆作为租赁费用的抵押物。后因李某欠付多期租金,某融资租赁公司向潞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和其经营的货运部支付租赁费用。后双方达成调解,约定李某与货运部分期偿还欠付的租赁费用。因李某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欠付的租赁费,某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李某,李某采取拒接电话等方式躲避执行,李某名下账户无可供执行的资金,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后某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租赁车辆停放地点的线索,潞城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车辆停放地点扣押车辆。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不断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李某联系,李某称稍后到场,但最终未到场。经与停车场负责人协调后,执行人员将该车辆扣押。

  次日,执行人员再次联系李某,其坦言因害怕被拘留而躲避执行。干警随即耐心释法,明确拘留适用条件并劝导其到法院协商。李某到场后,执行人员组织双方沟通,指出按程序拍卖车辆存在耗时久、变现不确定等问题,同时结合融资租赁公司专营车辆租赁、处置成本较低的特点,建议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解决。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以扣押车辆折抵部分欠款,剩余款项由李某分期支付,案件以和解方式顺利结案。(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