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室内固定式健身器材安全系列国家标准
山西科技报大同讯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室内固定式健身器材安全要求》(GB 47368—2026),以及《室内固定式健身器材 第6部分:跑步机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498.6—2026)等9项配套推荐性国家标准。
该系列标准适用于室内环境下供14岁及以上人群使用的固定式健身器材产品,从质量和安全角度出发,构建了产品要求与检测方法相协同的标准体系,为使用者的安全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标准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作出系统规范:
一是强化结构和机械安全
明确器材设计制造须满足整体稳定性、无尖角棱边、无挤压剪切、防滑防脱、承受足够载荷等11项安全要求,从源头避免因结构缺陷导致的人体伤害。
二是严控有害物质限量
规定表面易接触材料中铅、镉、可溶性铅、邻苯二甲酸酯、多环芳烃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以及器材中涉及电器电子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切实保障使用者的身体健康。
三是严守电气安全底线
要求健身器材电气安全与体育用品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保持一致,严格规范输入功率和电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安全要求,全面防范触电、起火等风险,最大限度守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兼顾可靠与易用
要求采用最大负载、模拟正常使用运动频率等真实场景开展测试,保障器材长期耐用稳定。同时规范警示标识与使用说明,明确儿童无人监管、心率系统、断电提示等关键警示内容,有效防范误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五是细化品类专项要求
配套9项推荐性国家标准,针对力量型训练器材、健身车、跑步机、划船器等主流器材,分别制定细化的附加要求,形成“强标兜底、推标细分”的全品类安全保障体系。
此次系列标准的发布,为室内固定式健身器材的质量安全提供了科学依据,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发展,有力保障了广大健身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对推动我国健身器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乔晓慧)
编辑:王秋英
审核:雷春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