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科协函〔2026〕5号
各市科协: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省政府2026年重点目标任务部署和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商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经研究,省科协决定开展2026年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申报工作,旨在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引导创新资源下沉产业一线,加大人才技术供给,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探索市场化专业化新机制,打造科技经济融合新模式。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说明
1.山西省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作为2026年博士创新站建设的申报单位。
2.申报单位须以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育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用合作为纽带,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合作项目,能为进站博士及团队在科研、生活及后勤服务等方面提供保障。
3.进站博士应为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职工,且与建站单位无人事隶属关系,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建站单位与进站博士已签订博士创新站共建协议和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双方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目标、科研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等。协议(合同)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5.进站博士由领衔博士及团队组成,能为建站单位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博士团队结构合理,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博士不少于3名(含领衔博士1名),建站单位配备研发及工作人员不少于5名。领衔博士建立的博士创新站原则上不超过1家。
二、推荐渠道
各市科协为博士创新站推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遴选和推荐工作。
三、建设流程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并填写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2026年),申报书见附件。
2.遴选推荐。各市科协负责对本地区申报的材料进行把关,实地察看申报单位的建站条件,组织好遴选和推荐工作。
3.形式审查。省科协对各市上报的博士创新站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专家评审。省科协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5.公示公布。省科协将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省科协对公示无异议的博士创新站进行公布,有效期为3年(2026年至2029年)。
6.监督指导。经公布的2026年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应按照双方协议(合同)积极开展工作,将博士创新站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时报送各市科协。各市科协要加强博士创新站联系、指导与服务。省科协将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推进博士创新站建设,及时掌握、大力宣传全省博士创新站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向省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有成效的博士创新站和进站博士予以表扬激励。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山西省博士创新站是助力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各市科协要积极协同当地人才办、教育局、科技局、工商联等单位,主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围绕省市中心工作及相关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遴选推荐;要积极调动科技、人才资源,将产学研合作初有成效的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的中小型企业、有培育潜力的企业推荐上来,推动高质量建设博士创新站。
2.积极参与,发挥作用。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站期间须参与山西省科协组织的促进人才成长提高、成果转移转化、经验交流推广等工作;推荐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加技术经理人培训;收集并提供不少于3名理工类专业博士信息,整理不少于10条建站单位在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需求信息,推动博士创新站至少完成1项科技成果转化。
3.加强管理,培育典型。省科协将加强对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的实时跟踪、监督和指导,不断建立完善博士创新站管理与服务机制,确保博士创新站充分发挥作用,助力山西高质量发展。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博士创新站,予以表扬鼓励,对工作绩效差、不能正常履行协议(合同)的博士创新站,提出整改建议或撤销其建站资格。
五、材料报送
1.申报单位将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2026年)、博士创新站共建协议、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领衔博士及团队其他成员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2026年).docx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