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
时间:2026-02-10 17:25 来源:山西科技报
日前,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食品安全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案召开公开检察听证会。

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伟民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但在实践中,由于数据未共享、监管衔接不畅,此类人员违规重返行业的现象仍有发生。今年1月,平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2020年以来辖区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开展专项排查,发现多名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涉案人员,未被依法落实从业禁止规定,仍在食品相关岗位从业,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与会代表们围绕焦点问题向行政机关有关人员提问。经过充分讨论,结合案件证据调查情况,与会代表们一致同意向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惩处涉案有关人员,并健全其与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会后,平定县人民检察院现场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当场表态,将立即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规从业行为,并推动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
平定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领域与新型问题,以更高质效的法律监督,守护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郑文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