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再出招 15条硬核举措“全链条”激活楼市

时间:2025-09-24 07:52    来源:山西晚报

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山西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补充措施》,推出15条新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此次新政对2024年9月出台的《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山西楼市“十七条”)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在促销精准性、公积金使用、住房补贴、配套设施等方面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多管齐下促商品住宅成交周转

根据《措施》内容,新政策注重供需两端协同发力。在供给端,明确规范房地产项目销售行为,推行面积、材料、价格“三透明”制度,要求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进行“双公示”“双标注”“双记载”,全面公开可售房源销售价格、装修价格和装修清单等信息,保障购房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在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和城市危旧房改造中,优先组织实施现房安置、货币化安置,并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房票安置”。在需求端,新政策提出充分利用中秋、“金九银十”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房博会、房展会等活动,支持房企推出定制套餐、特价房等优惠措施,提升房产促销活动的精准性。相比2024年政策中“积极组织房地产促销活动”中的要求,新措施明确了团购“进院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活动,支持房企精准对接需求。在“卖旧买新”方面,细化了政府补贴、开发商补助、金融机构支持、经纪机构帮卖等多种支持方式。各金融机构要全面落实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支持居民家庭“卖旧买新”换购住房需求。

新政中,公积金政策显著优化,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各市可因城施策,适度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年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相比2024年政策,新措施还扩大了公积金使用范围,明确对居民家庭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计入城市住房套数查询认定范围,加大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支持力度。

破解障碍保居住品质全面提升

在存量消化方面,要求各市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鼓励商品住宅库存较大的市县依托专业化国有企业按照“以需定购、快速配售”原则,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或人才房、青年公寓等。与此同时,同时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处置闲置土地,支持企业合作开发。新政策强调完善项目周边配套设施,按照15分钟便民服务圈建设要求,将周边道路、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商超等配套服务设施纳入当年实施计划,确保与项目同步投入使用。大力推进“好房子”建设试点,从空间布局、环境营造、建筑风格、结构建材、节能环保、物业服务、智慧社区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

在资金监管方面,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将“白名单”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立在主办银行,并优化“白名单”融资制度,确保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同时支持对同一宗土地上分批次建设的项目,符合条件的部分单体建筑先行竣工验收,按照“交付一栋办理一栋”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支持“房证同交”。

新政策要求各市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本地区现有房地产调控措施,力争9月底前细化出台。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地实施,山西省房地产市场有望迎来更加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优质住房的期待与需求。(记者 柴旭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