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印发
本报讯 (记者李永梅)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山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全面推动我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
《规划》确立了“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尊重自然、科学修复,生态为民、合理利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其核心是围绕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的要求,聚焦“保护”与“修复”两大核心任务,通过实施一体化保护与分类管控相结合的系统性措施,健全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最终目标是实现天然林资源面积保持相对稳定、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全面提升,推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与林区民生保障协调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筑牢绿色根基。
在天然林保护方面,结合天然林生态区位重要性、自然恢复能力、物种珍稀性等因素,实行重点和一般区域分类管控。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统筹林地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封山禁牧,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保护管理水平。
在科学修复方面,确定了10种主要修复经营模式,建立了10个典型样板。遵循近自然、多功能、全周期的经营理念,对次生乔木林、低质低效次生林、残次林、灌木林和其他林地实施科学修复,使林分达到健康、稳定、高效的优良状态。
在防火体系建设方面。围绕提升“火源管控、火情早发现、早灭火、灭大火、防复燃、强统筹”六个能力,推进实施网格化管理责任、一体化监测预警、防灭火一体实兵实战能力提升、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四个体系,系统提升我省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在民生保障与转型发展方面,围绕林区产业转型发展,谋划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森林碳汇、苗圃改造等六项产业发展路径,带动保障林区职工基本收入和社会保险。同时加强国有林场巡护设施设备、生活服务设施建设。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完善了天保修复制度体系,推动落实差异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倾斜补助重点保护区域的天然林。明确各级财政按照事权划分原则,保障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和市县级地方公益林补助。对在天然林保护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规划》的正式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走向体系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道路,为持续厚植山西绿色家底,不断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和制度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