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第六险”守护失能人员——太原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
本报记者 常凯
10月10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太原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就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关政策作专题解读。
长期护理保险是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大社会保险,被誉为社保“第六险”,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合规医疗护理需求。今年9月23日,《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正式印发,有效填补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的空白,推动医保保障从“疾病医疗救治”向“长期照护保障”延伸,实现从“生病有医”到“失能有护”的全方位保障升级。
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保费与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同步征缴,根据不同参保群体身份特点,实行分类分级筹资、单位个人共担、财政适当补助的多元化筹资机制。
单位在职职工总费率0.3%,单位、个人各分担0.15%,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退休人员个人按0.15%费率缴费,原用人单位不承担费用。城乡未就业居民与城乡居民医保同步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分类参保政策,18周岁以下未成年群体,无需单独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跟随法定抚养人同步纳入保障范围。
长期护理保险合规护理费用不设置起付线,实行差异化基金支付比例和年度封顶线:就业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分档为75%、70%、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6920元;未就业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分档为55%、50%、4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240元。对实际服务时长、服务天数未达标准的,将按照统一核算公式精准核定基金支付金额,确保基金使用规范高效、公平公正。
参保人可自主按需选择服务模式,居家护理由定点服务机构上门提供服务,单次服务时长1至2小时,按失能等级核定每月固定服务时长;社区护理依托社区服务站点,提供就近、便捷、非全日的日间护理服务;机构护理在定点养老、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全日制专业护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