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履作尺,丈量“云端”未及之处 ——太原中院“四必访”工作机制创新纪实

时间:2026-07-01 08:52    来源:山西科技报

■本报记者 周晓艳

智慧法院建设日新月异,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技术手段已广泛运用。然而,仍有大量民生纠纷无法在“云端”化解,需要法官以步履为尺,丈量技术尚未抵达的地方。太原中院创新推行的“四必访”工作机制,正是对这一命题的深刻回应:司法工作中“技术”与“人工”从来不是替代关系,技术提升效率,而“人”的到场,在化解复杂社会矛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近日,去往晋北宁武的路上,尘土随风漫卷,蜿蜒土路颠簸难行……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太原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以下简称“民一庭”)法官郭庆菊驱车200余千米,一路翻山越岭,奔赴张家沟村。这是一场跨越四百余里的家事调解,也是司法工作机制创新的生动注脚。


一线走访:百里奔赴解十年积怨

“郭法官,她一走就是十几年。”在该案的二审庭前沟通时,上诉人尹某语气满是无奈,“这些年我多次前往宁武寻找妻子张某,可她始终避而不见,我们长年两地分居,夫妻感情早就破裂了。”十余年间,尹某先后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张某均未到庭应诉。一审法院考量婚姻家庭稳定因素,均未判决准予二人离婚。一边是尹某迫切想要离婚的诉求,一边是下落不明、从未吐露心声的张某。家事案件牵扯的关系繁复,稍有不慎极易激化矛盾。反复斟酌案情后,郭庆菊心中有了清晰方向:找不到当事人,就摸不透真实心结,唯有见到张某,才能真正化解这场陈年积怨。

赶路途中,法官助理冯莉忍不住问道:“女方不到庭,一审也未判离婚,现有证据也不足以证明二人感情破裂,何必长途奔波、进村上山,费时费力?”“离婚案件看似简单,但牵扯当事人切身情感,当事人最难释怀的是心中解不开的心结,办理此类案件更应格外谨慎。”郭庆菊缓缓说道,“这也是‘四必访’机制明确对家事案件等四类案件必须实地走访的初衷。”抵达张家沟村后,郭庆菊联系当地妇联,在村委会干部陪同下找到了离家十余年的张某。

初见张某时,张某心存戒备,闭口不愿谈及婚姻过往。郭庆菊没有直接切入离婚案件,而是以拉家常的方式询问她这些年的日常起居、生活难处。温和真诚的关怀慢慢消融了张某心中的隔阂,张某终于放下防备,道出多年隐忍的苦楚。原来她当年离家实属万般无奈,婚姻存续期间,张某长期遭受夫家排挤,日复一日的压抑与痛苦让她难以支撑,只能被迫背井离乡。张某内心早已想结束这段婚姻,却因没读过书、不懂诉讼流程,又害怕夫家事后报复,只能常年躲避,不敢主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摸清张某心底诉求与顾虑后,郭庆菊立刻与尹某沟通,围绕夫妻感情、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等核心争议逐一释法明理、居中调解。经过一轮又一轮耐心沟通,僵持多年的双方终于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当场签署书面调解协议。“真心感谢您,让我从多年的煎熬中解脱。”张某紧握郭庆菊的手,满脸动容。积压十余年的婚姻恩怨,在山间农家屋内得以圆满化解。


制度创新:“自发行动”到“规范机制”

此次走访记录了太原中院“四必访”实践中法官踏遍街巷田间的办案足迹,展现了走访核验事实的细致、上门释法明理的温情、就地化解纷争的担当。

此番四百余里奔赴宁武,并非郭庆菊第一次长途下乡办案。去年春节前夕,为让当事人一家人团聚、和美过年,她曾驱车117千米冒雪深入偏远村落处理家事纠纷,同样坚持上门面谈、实地化解分歧。

事实上,这种“走出法庭、深入现场”的办案方式,在太原中院已从法官最初的自发行动,升级为全院推行的工作制度。该机制落地以来,全院已对126起案件开展实地走访154次。

“如我在诉,步履不停。”民生纠纷牵系万家冷暖,案件真相往往不在卷宗中,而在实地实情里。太原中院创新推行“四必访”工作机制,聚焦家事、涉农、物权、涉众四类民生案件,走出法庭实地核查实情。所谓“四必访”,即对四类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案件必须实地走访:涉及家暴、未成年人、老年人及矛盾复杂的家事案件;分歧争议较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等涉农案件;物权保护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物权纠纷案件;涉群体性案件。

为保障制度规范落地,太原中院建立工作台账,要求法官撰写走访记录和工作日志,记录走访人、走访原因、走访内容等信息,用于分析研判。


脚步丈量:一片真心换司法温情

一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纠纷案件中,双方分歧较大。合议庭赴现场勘查时,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经过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合议庭均未能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但这种实地走访的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为他们化解纠纷的诚意和魄力。双方当事人表示,法官专程上门勘查现场是他们未曾想到的,此举刷新了他们对法官“坐堂办案” 的固有认知。太原中院民一庭法官关文静说:“听到当事人的这些反馈,我们觉得做再多工作都值得。”

“深入现场核查细节、还原案件真相,对标最高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的办案要求;同时有助于摸清当事人真实意愿,找准矛盾突破口,促成纠纷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太原中院民一庭庭长刘卫介绍道。

实践证明,推行“四必访”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倾听真实的民情民意,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当事人理解法院工作、判决内容,助力判决执行。

山路虽远,行则将至。这场跨越四百余里的家事调解,践行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四必访”机制,彰显“如我在诉”理念蕴藏在办案细节里的脉脉温情。从“坐堂办案”到“主动出诊”,太原中院以制度创新回应了新时代司法如何贴近群众、还原案件真相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