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监督提质效 温情矫正暖民心——黎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优化特殊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方式

时间:2026-10-09 09:24    来源:山西科技报

近年来,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普遍依托智能打卡、线上学习、网络汇报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黎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执行检察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部分老年、低文化、特殊身体状况的社区矫正对象,因不会操作智能手机、不具备线上操作能力,无法正常完成规定监管任务,存在客观履职困难。

此类人员并非主观抗拒矫正管理,而是受年龄、认知、技能等客观条件限制,难以适应智能化监管模式。如果简单套用统一标准、机械予以处置,既不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也不利于教育矫正、治病救人的工作初衷。

为切实杜绝“一刀切”监管问题,真正做到依法监管、因人施策,该院立足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及时梳理问题短板,主动与县司法局会商沟通,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司法行政机关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全面摸排,对年龄偏大、智能设备操作困难、确不具备线上监管条件的7名社区矫正对象,逐一核实登记、建立台账,实行差异化、个性化矫正管理。

根据检察监督意见,该县司法局对特殊群体矫正方案予以调整优化。对确实无法开展线上打卡、线上学习的矫正对象,依法取消不适配的智能化监管任务,改用定期当面汇报、电话报备、入户核查、线下集中教育等传统监管方式替代,在严格杜绝脱管、漏管风险的基础上,最大程度贴合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常态化上门开展法治教育、思想疏导和日常监管,确保监管力度不减、矫正标准不降、教育帮扶不断。

此次监督整改,有效解决了特殊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中的现实难题,既维护了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性,又体现了司法温度。下一步,黎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实做细刑事执行检察日常监督,紧盯社区矫正执法薄弱环节,持续推动矫正监管从“统一粗放”向“精准精细”转变,以能动履职促进司法公正、传递法治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