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如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立足云冈区实际,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出一套将多元解纷深度嵌入基层治理的新模式,努力绘就独具特色的“云冈枫景”,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

法官“屏对屏”下沉,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云冈区人民法院坚持党委领导,主动将司法服务融入辖区综治中心建设大局。“我们通过视频连线,法官可以‘屏对屏’实时指导社区调解员处理纠纷,大大提高了调解的专业性和成功率。”该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不仅如此,该院还组织民事审判团队与全区27个乡镇街道对接。法官不再是坐堂问案,而是将服务端口前移,与众多社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结成“法治拍档”。在邻里纠纷、小额债务、家庭矛盾等初发阶段,法官团队通过提供精准的法律咨询、开展贴近实际的普法培训、指导规范调解流程等方式,赋能基层调解力量,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既确保司法力量“不缺位”,又不干预基层自治“不越位”,力争将大量潜在的诉讼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群众“家门口”。
实习律师“接力”调解,诉调对接按下“快进键”
为壮大调解力量、提升解纷效能,云冈区人民法院创新性地建立了实习律师参与调解机制。一批充满活力的实习律师经过专业培训后,参与到诉前调解工作中来,为调解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和专业力量。一位资深调解员表示,“实习律师的参与,不仅缓解了我们的调解压力,他们扎实的法律功底也提升了调解的权威性和当事人信任度。”在诉调对接环节,该院力求高效流畅。对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立案前大力推行案件分流,加大委派调解力度,推动纠纷就地、及时化解。同时,该院也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对明确拒绝调解或多次调解无果、当事人坚持要求判决的案件,第一时间转入诉讼程序进行实体审理,确保当事人的诉权及时得到保障。
判后回访“闭环”管理,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纠纷的处理并非终点。云冈区人民法院构建了判后跟踪回访机制,努力做好“后半篇文章”。“案子判了或者调解成了,不意味着我们的工作就结束了。”一位法官说。法官与调解员紧密协作,在案件审结后,持续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消除当事人疑惑;密切关注当事人情绪变化,及时进行疏导化解;跟进裁判文书或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对于履行确有困难或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积极协调政府及社会力量提供帮扶;同时收集反馈信息,主动排查、化解潜在的信访风险点。这种从“源头化解”到“末端解决”的闭环管理链条,致力于彻底化解矛盾隐患,不仅追求法律意义上的“案结”,更力求实质上的“事了”,努力达成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政通人和”目标。
云冈区人民法院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正努力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效能发挥到最大,使多元解纷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道亮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