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校园法治宣讲活动
时间:2026-09-23 18:21 来源:山西科技报
为不断增强在校青少年法治素养,筑牢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思想防线,9月21日上午,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应县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刘玉龙走进应县第三中学,借助学校升旗仪式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为全校师生送上一堂接地气的法治“公开课”。
宣讲中,刘玉龙结合未成年人成长实际,围绕校园矛盾处置、冲动行为危害、法律年龄红线等内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开展法治教育,纠正“年纪小违法不用担责”的错误认知,告诫大家要管好自身言行,理性化解同学间摩擦,远离校园欺凌,树立知法守法的思想观念。
随后,杜俊雨接续开展普法宣讲,围绕刑事责任年龄这一和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点展开讲解,区分周岁与虚岁的法律界定,解读不同年龄阶段对应的法律责任,结合校园打架、恶性欺凌等场景阐释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重点科普人身安全防护知识,教同学们识别侵害危险信号,掌握自我保护方法,提醒大家正视青春期心理变化,把握同学交往界限,既不做伤害他人的施暴者,也不当漠视伤害的旁观者。
活动现场,刘玉龙还向师生发放法治宣传手册,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引导同学们把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体师生认真聆听法治宣讲,同学们也直观感受到法律既带有约束的威严,也饱含守护少年成长的温情,真切明白法律就在日常校园生活之中。
下一步,应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丰富校园普法载体,常态化送法进校园,做实做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护航广大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着力构筑平安向善的校园法治屏障。
(杜俊雨)











